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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集资诈骗罪的认定问题
引用本文:罗树志.论单位集资诈骗罪的认定问题[J].求索,2006(9).
作者姓名:罗树志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多以单位名义实施,在实践中区分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十分重要。认定单位集资诈骗罪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在犯罪主观方面,单位罪过的形成有三种不同情形;必须明确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应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还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关 键 词:单位  集资诈骗  非法占有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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