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议人: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河南省委副主委 王立东 省政协委员 王中全事由:我国目前采用的肉品卫生检疫方法仍是1959年11月1日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及商业部联合颁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以下简称《四部规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饮食习惯的改变、新的动物疫病的出现等,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国际肉类贸易增多,《四部规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目前肉品卫生检疫的要求,存在着应用范围过时、检验范围不全面、寄生虫的检验及处理办法不科学、没有关于抗生素及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等)残留量的检验及处理办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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