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送达:执行送达方式新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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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兰世民.对物送达:执行送达方式新视野[J].法律适用,2011(1):6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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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世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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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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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物送达,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执行法律文书无法直接对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送达时,可对物(即责任财产)来进行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在法治的帝国,程序是法律的心脏,而送达则是程序法与实体法链接的纽带.但长期以来,囿于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我国民事送达程序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民事送达成为法院完成诉讼和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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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送达制度 送达人 强制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 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 送达方式 送达地址 不动产 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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