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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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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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申报材料要求及说明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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