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卷宗笔录运行之审思——兼及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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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门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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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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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卷宗笔录是中国刑事法官主要的裁判依据,是法庭审判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比较研究发现在欧洲大陆国家,卷宗笔录的使用并没有阻碍现代刑事诉讼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卷宗笔录已然成为整个诉讼运行机制的一环。比较研究的结果为我国卷宗笔录正当化提供了进路——侦查行为合法化的司法审查,辩护律师及时全面的阅卷权利保障,包括证据规则在内的直接、言词原则的法庭审判,卷宗笔录便仅仅是用于记载侦查过程,固定依法形成的证据信息,辅助法庭审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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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卷宗笔录 审判中心 正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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