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投毒案的分析──兼谈间接故意杀人罪有无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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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英菊.对一起投毒案的分析──兼谈间接故意杀人罪有无未遂[J].人民检察,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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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英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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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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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清简介被告人:王某,男,21岁,捕前系某大学化学系学生被害人:江某,男,20岁,与王某系同班同学被害人:陆某,男,对岁,与王某住同一宿舍1997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团不满其好友江某对自己的疏远,蓄意报复,准备用该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试剂硫酸亚铭“使江某痛苦、难受”。为此,他到图书馆查阅了《毒理学》、《化学物质毒性全书》和临性中毒急救》等书,了解了纯盐中毒的症状,同时得知铝盐的致死量为8-14mg/kg。在偷到硫酸亚铭后,即于5月1日在江某的水杯中投了zooing硫酸亚钻,同时为验证硫酸亚钦的毒性,他把与其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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