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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堂学习表现性评价设计——以“感受司法公正”为例
引用本文:赵明辉,李亮.思政课堂学习表现性评价设计——以“感受司法公正”为例[J].思想政治课教学,2024(2):65-68.
作者姓名:赵明辉  李亮
作者单位:1. 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
基金项目: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规划基金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学政治教科书内容变迁研究——以人格培养的视角”(课题编号:19YJA880073);
摘    要:表现性评价是评价高中思想政治学生课堂学习的重要方式,一般包含表现性评价目标、表现性评价任务和表现性评价量规三个要素。高中思想政治课堂学习中增加表现性评价有利于监测学生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水平,促进学生进行深度学习,改进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与评价的方式。对表现性评价目标设计要关注目标的复杂性、持久理解性,以及与教学目标的一致性;对表现性评价任务设计要注意任务与目标的匹配性,要基于情境的真实性设计评价任务,要考虑到评价任务的结构化;对表现性评价量规的设计要体现出量规的内容、描述符与实用性等。

关 键 词:高中思想政治  课堂学习  表现性评价  评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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