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侵权使用中商标价值增殖利益之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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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建志,雍彬.论商标侵权使用中商标价值增殖利益之归属[J].知识产权,2015(3):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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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建志 雍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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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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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YBA00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K12070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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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IPAD商标案凸显商标侵权使用人能否享有其创造的商标价值增殖权益问题。对此,新商标法无规定,学界无回应,侵权使用人也仅留下"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叹息。经研究发现,故意侵权的商标使用人无权享有其创造的商标增殖权益,但是,善意侵权或过失侵权商标使用人享有该权益具有法理依据。建议我国商标法增加、完善商标使用人享有其创造的商标价值增殖权益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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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价值 增殖权益 过失侵权 不真正无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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