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反贪污立法的构想(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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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鉴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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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证反贪污立法的实体内容能够实现,还要对有关程序、措施作出具体规定。由于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时不可能考虑到目前贪污犯罪的猖狂性和复杂性,因而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如何履行对贪污等犯罪侦查职权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因此,需要对刑诉法作补充规定。同时,要使我国反贪污犯罪的斗争更强大有力,还必须加强我国反贪污犯罪的专门机构,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反贪污犯罪专门机构的设置、职责,以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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