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主体素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关键 |
| |
引用本文: | 王新明.提高主体素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关键[J].法律适用,2003(Z1). |
| |
作者姓名: | 王新明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法官职业化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有两个基础作保障,一个是制度基础,即建立独立的法官职业化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有两个基础作保障,一个是制度基础,即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及其保障制度,落实司法机关及法官的宪法地位;另一个是主体基础,即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就法院自身而言,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大力提高法官的素质。一、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法官职业化的主体基础职业法官必须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正如哈耶克所说:“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1…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