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协定与非重要协定——兼谈中外税收协定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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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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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宪法和缔结条约程序法规定了重要协定制度。重要协定和非重要协定缔结的国内法程序不同,法律效力也应有所不同。决定重要协定及非重要协定的内在根据是协定事务的重要性,根据税收事项在国家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和《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中外税收协定应为重要协定,其批准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作出,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公布。中外税收协定在经过上述程序后应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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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要协定 非重要协定 税收协定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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