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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摘    要:为便于您全面了解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帮助您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您与我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您”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我们”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您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如下:

关 键 词:权利与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09年  第1号  公告  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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