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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恢复四川省汶川县、理县和南坪县的决定
摘    要:一、恢复汶川县。以合并于茂汶羌族自治县的原汶川县行政区域为汶川县的行政区域。二、恢复理县。以合并于茂汶羌族自治县的原理县行政区域为理县的行政区域。三、恢复南坪县。以合并于松潘县的原南坪县行政区域为南坪县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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