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系统论与辩证法的关系几年来,对系统论与辩证法的关系作了一些探讨,从一些文章中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大体有三种意见:(1)一种意见认为,系统科学、系统理论中的一些概念或范畴补充、丰富、深化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为唯物辩证法的已有原理、范畴和概念提供了新证据和新材料。例如,系统、信息、层次、结构、功能、反馈、稳态、系统质以及系统和要素、部分和整体、有序和无序、平衡与非平衡等等,都从概念或范畴的角度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一些新东两。(2)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只是从概念或范畴方面,而且从若干基本思想和原理方面为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提供了一些新东西。例如,有些论者认为关于系统等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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