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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享有选举权的主体
引用本文:邬传贵.浅议享有选举权的主体[J].楚天主人,2008(2):15-16.
作者姓名:邬传贵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
摘    要:选举国家公共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和国家领导人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事情,它是社会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力量相互对比的过程。选举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参与选举的政党和各利益集团及选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基础,因此,厘清我国享有选举权的主体,对于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和构筑国家宪政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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