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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谋利,转让“废地”也能构成犯罪
作者姓名:程成
摘    要:陈铎是一名村民小组组长,他所在的村民小组因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大家的生活相对贫困。2007年初上任的陈铎一直在想方设法改变局面。适逢2008年元月,一外地客商看中了组里的一块地,想进行开发利用。该地是一处荒坡地,面积为51.2亩。

关 键 词:为民谋利  犯罪  转让  村民小组  相对贫困  外地客商  开发利用  陈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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