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适用过程中的法官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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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海珍,李晓红.刑法适用过程中的法官解释[J].工会论坛,2009,15(6):13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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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海珍 李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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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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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罪刑法定原则指导下承认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享有刑法解释权,各级法院就有关疑难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解释,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具体个案,这些案件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意义时,由最高人民法院结合个案做出判决或解释,以利于统一适用法律。法官应充分论证自己采用某种刑法解释方法得出的最终判决结论,不断克服目前司法过程中形成判决所采用简单三段论带来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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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解释 判决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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