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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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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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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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审查的直接理论根据源自主张宪法高于一切法律和政府法令的宪政主义 ,司法审查学说不仅要求法院以宪法为准审查一切法律 ,而且亦将政府行政部门纳入审查的范围 ,法院有权以政府行为不符合宪法而宣布其无效。司法审查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国家已经成为制约各级行政和立法部门行为合宪性的重要制度。战后世界的一大变化是这种司法审查制度向四方扩散推广 ,不仅战败的日本、意大利和德国(西部 ) ,而且一系列新兴国家和地区均改采此一制度。中国在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之时 ,孙中山先生便提出由司法院和监察院行使司法审查和监督权 ,并在立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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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司法审查制度 宪法 审查范围 司法审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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