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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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伟.跟单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新论[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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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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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国贸集团股分有限公司法律室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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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证欺诈一直是困扰信用证业务的一大世界性难题。由于信用证交易机制本身存在的固有缺陷,给一些不法之徒进行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世界范围内,信用证欺诈影响范围之广,造成损失之大是触目惊心的。为了遏制和应对信用证欺诈,美国法院首先确立了欺诈例外原则,其后很快就被世界各国法院所普遍接受和遵循。然而,对于欺诈例外原则的具体理解和适用,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司法界,都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和争论。一、欺诈例外是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之例外欺诈例外是什么的例外?对于这个问题,至少有四种不同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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