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主义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和警示 |
| |
引用本文: | 郑琼现.社群主义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和警示[J].岭南学刊,2012(1):49-53. |
| |
作者姓名: | 郑琼现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作为对自由主义的矫正而出现的社群主义,从法学的意义而言,是一把双刃剑。社群主义对社群主体地位的强调、对法律责任观念的执著、对公共利益优先性的关注,对公民参与的热情,以及对国家中立、有限政府、弱国家的质疑,在表现出洞见的同时,也将其局限一一展现。在提供诸多启示的同时,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亦具有警示意义。
|
关 键 词: | 社群主义 法律主体 法律价值 权力 权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