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共体银行法的特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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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仁真.论欧共体银行法的特有原则[J].法学评论,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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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仁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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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第二银行指令》的规定为基础,论述了欧共体银行法中颇具特色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以最低限度的协调”为基础的相互承认、由“母国控制”支持的单一银行许可、对第三国银行的互惠待遇。本文指出,欧共体银行法对于国际银行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中国应适当借鉴欧盟经验完善国内金融立法及监管制度,尤其是:金融立法应将金融业的自由化与审慎监管两者并重;在市场准入管制中应灵活运用互惠原则,以适度开放国内市场并开拓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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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共体银行法 相互承认 单一银行许可 互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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