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救济制度——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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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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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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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4月24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结束了中央立法的空白,这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条例第33条直接确定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救济途径。但在当前中国法制的框架下,该条例如何贯彻实施(尤其是如何与行政诉讼制度对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应尽快从理论与立法上建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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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 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诉讼救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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