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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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玉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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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 北京市 10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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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定义,理论界表述不尽一致,但基本涵义为:在出资者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和监事会分权制衡的公司领导制度和运行机制。 在传统的业主式企业、合伙企业和一些小公司中,管理者即为企业主。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公司股份的日益分散,以及公司经营趋向复杂化、专业化,打破了企业主将所有权和控制权集于一身的管理模式。所有者和经营者、所有权和控制权逐渐分离,使作为出资者的股东所有权中对物的直接的、具体的支配逐渐向间接的、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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