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的生态意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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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敏. 《自然辩证法》的生态意蕴[J]. 理论建设, 2020, 36(6): 9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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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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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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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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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批判地分析了朴素自然观、神学自然观和机械自然观几种旧的自然观,在系统掌握19世纪自然科学最新成果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自然界的辩证本性以及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和有机整体性,实现了自然观的彻底变革。恩格斯这部著作中所阐发的深刻自然观,有利于培育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观,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的生态实践观和以系统思维和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导的生态安全观。这对于筑牢国家生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好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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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辩证法》 自然观 生态伦理观 生态实践观 生态安全观 |
The Ec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Dialectics of Na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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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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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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