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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绣花鞋》引出全国首例电视连续剧抄袭案
作者姓名:刘辉  张雪松(图)
摘    要:2006年11月23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中法庭,全国首例电视连续剧抄袭案正在审理,旁听席上来了不少新闻媒体的记者和旁听群众。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怀效锋,他与知识产权庭庭长张鲁民、代理审判长刘辉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因为此案的裁判结果对如何认定影视剧的抄袭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因此引起了影视界和法律界的密切关注。

关 键 词:电视连续剧  《一只绣花鞋》  首例  高级法院  知识产权庭  新闻媒体  裁判结果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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