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弱势地位的成因及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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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虞新胜 危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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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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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制度正义视域下农民工机会公平问题研究”(12czx014)成果之一;江西省“十二五”社科规划项目课题“弱势群体机会公平与社会正义研究”(11ZX08)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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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能力的大小、资源的占有多少为衡量标准来界定的弱势群体,是目前常用的概念。但这一概念缺乏对弱势群体形成的根据分析。能力的大小、资源的占有多少离不开机会的公平与否。机会不公平才是弱势群体形成的主要因素。农民工数量最多,被视为弱势群体的最大主体,其形成关键在于制度束缚下的机会不公平。正义制度不仅仅是形式、工具意义上的"善",更是实质、内容意义上的"善"。制度正义视域下机会公平也应关注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政府在改善农民工弱势地位方面,不仅有物质上的帮助,更在机会上创造平等条件,注重正义制度的设计,积极为农民工创造规则公平与起点公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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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 农民工 机会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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