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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轉發国务院关于1957年高等学校招生問題的补充批复的通知
摘    要:根据195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1957年高等学校招生問題的补充批复,对有关調干学生及产業工人学生人民助学金問題,作如下补充說明,望按照执行: 一、自1957年起,凡党政机关、企業和事業單位、群众团体、部队的在职人員,复員建設軍人、轉業軍人以及中等專業学校畢業的調干学生,考入高等学校学習后,一律不再給予調干学生人民助学金。經济困难的,可申請一般学生人民助学金。学校在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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