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柜长挪用公款2300万的前前后后 |
| |
引用本文: | 朱宝玲
,石磊.女柜长挪用公款2300万的前前后后[J].法律与生活,1999(2). |
| |
作者姓名: | 朱宝玲 石磊 |
| |
摘 要: | 1998年6月,淡东辉因挪用公款2300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淡东辉的父亲,姨父因犯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缓刑三年。 1998年11月23日,记者在狱中见到了正在服刑的淡东辉。她说:“如今在高墙下有足够的时间反思目己的罪行,自己这一档子事不但给国家也给家庭带来灾难。自己犯了罪连累了亲人,真悔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