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追诉、保护、教育、监督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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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卫,史玉平.论建立追诉、保护、教育、监督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8(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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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卫 史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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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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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犯处于儿童向青年过渡的时期,其生理、心理都处于成长期。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处于成长期孩子的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为了充分体现对未成年犯在司法上的特殊对待,各国普遍建立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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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刑事检察制度 刑事司法制度 《刑事诉讼法》 追诉 教育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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