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行使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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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长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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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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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BFX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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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撤销权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行使的主体归属、抵押担保权撤销后撤销利益是否保留以及到期债务清偿撤销中的抗辩事由等问题,是目前破产法理论界认识不一并在司法实务中难以操作的突出问题。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应归属于托管债务人,抵押担保权撤销后的撤销利益应采次序固定主义模式,对到期债务个别清偿中债务人财产受益除外这一抗辩规则应结合不同情势加以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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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法 破产撤销权 托管债务人 偏颇行为 多重抵押 浮动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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