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美国最高法院1973年在“罗诉韦德”案中裁定妇女堕胎权受美国宪法保护,2022年在“多布斯”案中又宣布美国宪法根本没有规定妇女享有堕胎权。同一法院在两案中做出截然不同的判决,原因不是美国宪法相关条款被修订,而是最高法院大法官构成发生了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守派人士逐渐替代了数位自由派大法官,至2020年则完全掌控了最高法院。这一变化直接导致了最高法院对诸多宪法条款做出了与前不同的解释,涉及领域包括竞选开支、公民投票权、宗教信仰和政教分离、枪支管制、政府监管以及堕胎权等,可以说是完成了一场相当全面的反自由主义的司法革命。根据美国宪法,非民选的司法部门应在一个总的民主框架的制衡下行使自己的权力,近些年来这种制衡力度有明显削弱趋势,出现了所谓“少数票法官”。一方面法院权力上升,另一方面对法院的制衡下降,这种情况已经而且将继续挑战美国现行的宪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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