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知识产权”加上一个“学”字,可以引导人们关注“知识产权法”之外的其他知识领域,进而为建构知识产权学科提供理论支撑。“知识产权学”以知识产权法学为底色,以知识产权经济学、知识产权管理学、知识产权信息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知识产权教育学、知识产权史学、知识产权哲学等为“四梁八柱”,共同构成“知识产权+”学科群体。以此为基础,从“知识产权学”理论体系和专门方法的形成、有关科学家群体的出现、有关研究机构和教学单位以及学术团体的建立并开展有效的活动、有关专著和出版物的问世等四个方面,加之行政和司法体系、法律政策体系、职业职称体系的现实策应,可以清晰呈现“知识产权学”的学科体系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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