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讯集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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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肆收受索取巨额贿赂国法不容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被判处死刑 本刊讯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严重违法犯罪,千夫所指。2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自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副省长期间,先后90次收受、索取江西奥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周雪华。江西金阳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东等18人及江西省商业储运公司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4万元。胡长清还利用职务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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