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将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并且提出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即明确了人民团体在基层治理的角色与功能,为推进人民团体参与基层协商治理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从实践层面来看,人民团体协商在基层治理中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人民团体作为协商平台,各主体在人民团体这个平台上开展协商治理;另一种是人民团体作为协商主体,与其他主体开展协商推进基层治理.当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与基层协商治理正处于制度建设与制度完善阶段,迫切需要总结其制度创新经验.基于此,本文着力于对人民团体参与基层协商治理进行制度分析,阐释其制度变迁的逻辑、动力和困境,并提出制度完善的目标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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