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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都”除黑
作者姓名:王健根  傅绍华
摘    要:2007年8月3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公安部督办的樟树刘世波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集团头目刘世波,主要成员辜国斌、姜润平、喻林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等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皮继勇死刑,缓期2年执行。唐志勇等其他17名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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