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Jus Civile的历史命运兼论民法的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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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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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行政学院,南京,2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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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Jus是礼 ,JusCivile是不下庶人礼 ,JusGentium是可下庶人的礼。JusCivile的核心内容是政治权利而不是财产权利和家庭权利。随着庶人的消亡 ,不下庶人的礼和可下庶人的礼都不得不消亡。日本人发明的民法 ,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 ,体系上是荒唐的 ,根本不能和JusCivile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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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civis gents 不下庶人的礼 可下庶人的礼 民法不成立 |
文章编号: | 1008-4525(2002)06-0080-04 |
修稿时间: | 200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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