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的艺术与静的艺术——艺术本体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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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立新.动的艺术与静的艺术——艺术本体新论[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1(2):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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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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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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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字艺术哲学研究》(项目批准号:09BZX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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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全局上审视所有世间存在的艺术品,我们发现人们对艺术品的解读只有两种方式,有些艺术品以运动的形式被解读,如文学、电影、电视、戏剧、音乐、舞蹈等,另一些艺术品则以静态的形式被解读,如绘画、雕塑、摄影、建筑等。依据艺术品的构成秩序和解读秩序而将艺术品划分为动、静两大类,标准清晰,容易被一般艺术接受者所掌握,同时这一标准也比较能够揭示各种艺术品的本体特征,涵盖力和统摄性强,所以我们倾向于按照这一分类标准构建新的艺术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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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艺术本体论 动的艺术 静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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