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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建立医事纠纷仲裁制度的研讨
作者姓名:孙东东  吴正鑫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100871(孙东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10007(吴正鑫)
摘    要:长期以来 ,我国解决医事纠纷的方法主要有三条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医事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自行和解。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和经济利益的驱使 ,纠纷双方自愿选择此途径解决纠纷的事例已越来越少。第二条途径是纠纷双方在律师、医政官员等第三方人士的主持下 ,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 ,调解解决纠纷。此途径虽然经济、简便、但却由于程序不规范、定性不清、责任不明 ,难以保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其结果往往是以医方付出巨额经济损失为代价了结纠纷。而事后患方又反悔 ,反复纠缠医方 ,使得医方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第三条途径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关 键 词:医疗纠纷  仲裁
文章编号:1007-9297(2000)04-0170-02
修稿时间:200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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