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对家庭婚姻观念影响的评价——以阜新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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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瑞琦 顾贵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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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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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求索项目课题编号:QS-12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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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婚姻法解释(三)》,重点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等问题作出了解释。该法条的颁布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也引起人们对家庭婚姻观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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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法解释三 家庭观念 结婚 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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