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式性对证据方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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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向丽 尹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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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大连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22 2.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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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的要式性强调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否则合同形式缺陷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书面证据规则与合同的要式性是有区别的.判定合同的法定形式与证据能力之间的关系,应当区分合同存在与合同内容的关系.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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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 要式性 证据方法 要式性 证据方法 密切联系 合同内容 存在 关系 证据能力 法定形式 证据规则 法律后果 缺陷 合同形式 法律规定 |
修稿时间: | 200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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