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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引用本文:刘锦智.“我是××”……[J].中国监察,1999(5).
作者姓名:刘锦智
作者单位:武汉市纪委调研室
摘    要:不久前被法院判处极刑的广东省化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曾胜的犯罪过程很特别,有一点值得一提,即其索贿受贿捞取的数百万元黑钱中,有超过一百万元的黑钱是在组织上审查其问题、上级领导找其谈话后捞取的.这实在是有点异乎寻常.古往今来,在世上捞足黑钱者,大抵有两种选择:一类是金盆洗手、弃恶从善;一类是伸手不止,为恶至死.曾胜就是后一种人.他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死到临头仍伸手的贪婪成性的愚蠢之徒,其索贿受贿捞黑钱之疯狂,就像马克思当年形客某些“资本”一样,有巨额利润,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这种人的愚蠢就在于,只知爱钱不知爱身.曾胜之辈捞黑钱何以如此胆大,不能自己呢?从有关报道看,恐怕就在于他自恃有一个近似“护身符”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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