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无钱治病身亡,单位依法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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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清.女工无钱治病身亡,单位依法赔偿[J].公民与法治,2007(5):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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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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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省南宁市兴宁区环卫站临时工苏四英患了癌症,但单位没有为她办理医疗保险而无钱治疗。不久,苏四英因病去世。她的死亡是因为患癌症的原因还是单位工作的失误?单位要不要为她的死亡承担责任?为此死者家属与环卫站进行了长达3年的争执。在这场漫长的官司中,先后有8名律师坚定地支持死者家属的诉求,并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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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 依法赔偿 治病 女工 医疗保险 承担责任 法律援助 临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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