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又主动投案的能否认定自首之探讨
引用本文:叶源源,丁迪飞.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又主动投案的能否认定自首之探讨[J].法治研究,2013,75(3):125-131.
作者姓名:叶源源  丁迪飞
作者单位: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摘    要:自首制度作为我国刑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是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适用该制度,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迅速侦破刑事案件,鼓励和引导犯罪分子自动投案、改过自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打击和预防犯罪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及司法解释来完善自首制度,但是对于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主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自首,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情形下自首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结合案例对此予以探讨,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关 键 词:取保候审  逃跑  主动投案  是否自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