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破立”之博弈解读——以S省M市中院239件一审刑案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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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志如.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破立”之博弈解读——以S省M市中院239件一审刑案为视角[J].法治研究,2013,76(4):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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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志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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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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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死刑案件刑事和解在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中属于明确被拒绝的范畴。然而,其却一直存在,并广泛运行于司法实践,还呈现出诸多特点和规律,如死刑案件达成和解比例越来越高,赔偿金额逐年增长,赔偿金额与量刑刑种、刑期呈反比等特点。但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之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觑,对其也应予以规范和完善,如成立国家赔偿专项基金,补足低于法定赔偿金额的案件,将超出法定赔偿金额的部分收归国有等。死刑案件刑事和解只有在"破"与"立"的博弈中才能寻找到其最后归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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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 刑事和解 社会互动 司法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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