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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公益组织协同机制探析
作者姓名:虞谷民
作者单位:西南石油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一、政府和社会公益组织实现社会公益合作的逻辑性建构社会公益事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事业,其目的是为了造福他人、社会乃至整个人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关 键 词:社会公益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协同机制  政府  社会公益事业  公共设施建设  非营利性  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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