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民行检察息诉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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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尊书.浅谈如何做好民行检察息诉和解[J].法制与社会,2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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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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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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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监督方式,除依法抗诉外,还应积极探索促成当事人在民事检察申诉过程中自行和解。本文通过法理探讨和实践论证两方面探讨了在民事检察息诉和解工作中检察机关的工作态度、方式及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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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检察 息诉和解 检察机关 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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