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马克思和哈贝马斯都从主客体和主体间的双重关系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交往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但马克思从研究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生产力)和人类社会经济关系(生产关系)这一宏观角度入手,而哈贝马斯以皮亚杰等人的认知心理学为基础,侧重于微观考察个体儿童心理世界和道德意识的形成和成熟过程。在马克思的交往观中,物质交往是任何其他交往的基础,人在进行物质交往时,不仅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产生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哈贝马斯力图以交往的一般理论为基础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他把达到理解为目的的行为看作是最根本的东西。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是以语言为媒介,以人与人之间的相五“理解”和“一致”为核心心,以确立统一、有效的社会规范为归宿。哈贝马斯注重的精神沟通等交往关系最终都要受到生产力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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