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俗话说:自古婆媳水火不相容.但这句话如果用在七师一二六团五连职工范丙春和她的婆婆身上,那可就不灵验了.为什么不灵验呢?话还得从头说起.1985年,范丙春和刘永春喜结良缘,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第一年,丈夫就和她商量:与公公婆婆共同生活.刚开始,她很担心与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日久天长必然会产生矛盾,难以相处.但在丈夫的耐心劝说下,她考虑到:丈夫的4个妹妹还在上学,丈夫的哥哥在边远连队工作,公公婆婆年龄已经大了,他们身边必须要有人照料.于是,通过思前想后,心地善良的范丙春终于答应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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