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搞活 党纪要严明 |
| |
引用本文: | 雷仲予
,蔡东士.经济要搞活 党纪要严明[J].瞭望,1985(26). |
| |
作者姓名: | 雷仲予 蔡东士 |
| |
摘 要: | 从“红包”说起 深圳市最早与港商合资的一家宾馆开始营业不久,就获得丰厚的利润,港商高高兴兴地沿用香港企业的奖励办法,向职工分发“红包”,论功行赏。我方经理怕腐蚀职工,将所有“红包”收缴,退还港商。一时间,职工议论纷纷。一九八二年我方经理易人。港商见事业兴隆,盈利颇丰,又发了一次“红包”。这一次,新经理欣然接受。但是,他把属于他的“红包”一千元港币,全部转送给深圳市儿童福利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