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
作者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摘    要:穗府2008]1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税局反映。《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市政府令1997]第12号)按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予以废止。

关 键 词:财政  税务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